污水处理中级工招生对象

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进步,城市化进程也在加快。目前,我国中小城市的污水排放量占污水排放总量的绝大部分。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进步,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将增加几倍甚至十几倍,这必将加剧水资源和环境的恶化。

招生对象:

1.即将从事或已经从事水处理工作的人员;

2.电力、化工、冶金、纺织、印染、食品、造纸、金属等工业企业环保和水处理部门的技术管理人员;

3.涉重企业(如电镀、铅蓄电池等)及其它水环境重点监控企业(如食品、城镇污水处理)的环保从业人员、工艺工程师、研发人员与高级管理人员;

4.设计院所、科研院所、大专院校等单位的设计研究人员;

5.相关专业在校学生或应届毕业生。

污水处理工报名条件

初级污水处理工(符合以下条件者)

(1)经过正式初级工培训,必须年满18周岁。

中级污水处理工(符合下列条件之一)

(1)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者。

(2)取得本职业初级证书后,经正规中级工培训合格,年满18周岁以上。

(3)中等职业学校相应专业三年级或毕业学生。

(4)高等院校大二学生或五年制职业学校大二学生。

高级污水处理工(符合下列条件之一)

(1)高中以下,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。

(2)大专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。

(3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
可以私信我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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